华南团[2014]4号
共青团福州华南实验中学委员会关于做好
2013年度校级先进集体、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年段,团支部、少先队中队:
今年是“五四”运动95周年,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进一步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坚定信心、振奋精神、开拓进取、扎实工作,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全面发展,经学校研究决定,开展评选校级“先进团支部”、“优秀少先队中队”“优秀团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少先队员”、“身边的雷锋”的工作,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1、校级“先进团支部”评选条件:参评支部需上交《团支部工作手册》,其他事项参看《学生手册》第59页。
2、校级“优秀团干部”评选条件:从事团工作需满1年,其他事项参看《学生手册》第57页。
3、校级“优秀团员”评选条件:参看《学生手册》第57页。
4、校级“优秀少先队员”评选条件:参看《学生手册》第58页。
5、“优秀少先队中队”评选条件:
(1)、中队组织机构健全,队干部配备好。中队干部能在辅导员的指导下组织和主持中队会议和活动。按期完成需交的各种材料;
(2)、中队的班风学风好,无违法乱纪的现象;
(3)、积极参加(配合)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,出色地完成学校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。参加各级各类竞赛活动,取得较好成绩;
(4)、辅导员工作积极、能力较强,队干部自主能力较强、在少先队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6、“身边的雷锋”评选条件:
(1)立足学生本职,从身边的小事做起,热爱班级,团结同学;
(2)助人为乐,无私奉献,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,注重实效,事迹突出;
(3)能够长期坚持不懈的学雷锋做好事,在同学中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产生良好影响;
(4)无不良行为,无处分记录。
二、评选办法:
1、年段应根据团委下达的名额,从严掌握,宁缺毋滥。
2、在班主任主持下,由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候选人,然后由班级同学民主评选,无计名投票,评选出本支部候选人报年段。
2、由年段长召集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和支部书记会议,对候选人进行评议,按下达名额推选出优秀的学生个人,同时推荐先进团支部候选集体,在年段示三天后,报学校团委。
3、校行政会将对年段推选的名单进行评议,推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名单。
三、注意事项:
1、所有推荐材料(一式一份)和年段汇总名单于4月25日前报送朱振华老师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
2、上一年度已获得同级别荣誉的本年度不参评,但是可以报更高级别荣誉。
3、以上通知精神,望各年段长认真落实。
四、名额分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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先进
团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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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
少先队中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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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
团干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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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
团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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优秀
少先队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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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边的
雷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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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级
|
|
1
|
|
2
|
6
|
每
班
1
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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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年级
|
1
|
|
6
|
12
|
|
九年级
|
|
|
5
|
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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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青团福州华南实验中学委员会
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
附:
共青团福州华南实验中学委员会2013年度
校级先进集体、个人名额分配
荣誉名称
|
七年级
|
八年级
|
九年级
|
优秀团干部
|
|
6
|
5
|
优秀团员
|
2
|
12
|
10
|
优秀少先队员
|
6
|
|
|
优秀团支部
|
|
1
|
|
优秀少先队中队
|
1
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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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边的雷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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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班1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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